冶父山镇荷苑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冶父山镇荷苑改造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冶父山镇荷苑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3]444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冶父山镇荷苑改造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13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139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
2.6 建设规模:新改建总面积约1900平方米“冶父素食”体验餐厅、特色农产品展示销售中心以及住宿等配套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1796.0万元
2.8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设计周期 30日历天,施工周期 180日历天(其中主体土建工程60天,装饰及附属120天)。
2.9 招标范围:新改建总面积约1900平方米“冶父素食”体验餐厅、特色农产品展示销售中心以及住宿等配套设施。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 (1)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职称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5)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2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类型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项目)或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 1200 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 (1)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4)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 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 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 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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